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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

为快速响应各申报单位关于延长申报期限、提升系统操作便利性等诉求,工信部决定对2023年度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时间进行延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时间

2023年度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时间调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5日。7月26日至8月31日,工信部将对“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bdcases.org.cn)进行优化升级,9月1日重新开放。

二、申报时间

(一)企业自主填报时间。申报主体需在2023年9月15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信息填报。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及一套纸质胶装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请申报单位及时下载相关信息(附件),充分利用时间整理申报材料。

(二)统一上报时间。请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于9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通过邮箱报至省大数据局。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大数据局产业融合处 申林

联系电话:0851—86820081;18985596772

电子邮箱:dsjcyfzsd@163.com

附件: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书(模板).docx

2023年7月27日